Molly Ma
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
自我職場價值
從16歲我就開始打工生涯,18歲以後逐漸經濟獨立,目前雖然還沒有足夠能力幫助家裡,
但是從16就開始從打工生活裡學習與人相處,推銷,獨立作業,職場上的團體生活,每一天
都期望可以不斷進步,從16歲的第一份打工麥當勞,當年麥當勞時薪80元,直到來台中前
在電子公司作總機職務,月薪兩萬三千元,也再工作中發現自己需要多加充實自己,期待
在校園自己不斷進步,在職場累積自己的實力,達到可以幫家中分擔生活開銷的經濟能
力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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